中国电力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服务自治区扶贫工作大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计划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19〕235号)文件要求,乌兰察布电业局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全力服务脱贫攻坚。12月20日,乌兰察布地区“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全部正式并网发电。
据悉,乌兰察布市“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建设村级电站(含联村电站)62座,电站容量6.9263万千瓦,涉及我市商都县、四子王旗、化德县、卓资县、察右前旗、察右中旗6个旗县、44个乡镇、171个贫困村,帮扶贫困户数13034户。
“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中乌兰察布地区并网容量占蒙西地区总并网容量的98%,针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特点,乌兰察布电业局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将光伏扶贫并网工程纳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建立了“旗县分局为实施主体,局各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特事特办、精简程序,限时管控、高效实施”的工作思路,分解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内部协同,采取超常规措施推动并网工作。市场营销处引导各供电分局及时主动对接地方政府,统筹考虑当地光照资源和配电网条件,编制接入系统方案,通过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合并优化流程、畅通并网工程绿色通道,促进了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实施。计划发展处、配网办结合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建设需求,提前摸底配电网现状,按照客户的并网意向倒排工期,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确保了接网工程与电站本体同步建成,完成了“同步接网”的工作目标。
乌兰察布地区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并网发电对切实解决扶贫地区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民生问题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市场营销处将会同财务资产处开展光伏扶贫村级电站电费结算工作,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实现贫困人口尽早受益,为打赢“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攻坚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