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日晚间,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不同意香港证监会此前强制其停牌的决定,并计划提起申述,寻求尽快复牌。
汉能薄膜在公告中指出,香港证监会要求其停牌的决定,是基于不公平及不合理的基准,并不符合股东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汉能薄膜已经通知香港证监会,拟根据香港证券市场规则第9条,向证监会董事会发出申述,要求取消证监会此前指令,并寻求尽快恢复股票交易。如有必要,汉能薄膜拟通过司法途径,对香港证监会的决定提出反对。
公告显示,汉能薄膜于2015年6月9日收到香港证监会的函件,表示证监会有意向根据证券及期货规则第8(1)条行使权力,要求其提交汉能薄膜的母公司汉能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汉能控股")2011年至2014年的财务报表,以及汉能控股集团主席李河君的重大未偿还贷款详细情况。
汉能薄膜称,在收到香港证监会函件后,立刻寻求了法律意见,并一直积极主动与香港证监会沟通,希望回应及释除香港证监会的疑虑。但由于上述材料属于非公开的资料,涉及汉能控股的内部事务以及李河君的个人事务,汉能薄膜对此并无控制权,因此无法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
汉能薄膜表示,其已经向香港证监会提供了该公司独立董事搜集到的所有相关资料,并提出对公司进行大型重组的可行建议,以大幅削减或终止当前与汉能控股的持续关联交易、加强公司现金状况,使公司可以继续拓展及发展与独立第三方的业务。汉能薄膜认为,上述资料已足以解释香港证监会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能否向市场妥善提供最新消息的关注。
但尽管汉能薄膜一再尝试、解释及说明,香港证监会仍然认为汉能薄膜所提交的文件、解释以及重组建议,不能完全回应其关注事项,并坚持发出指令要求汉能薄膜停牌。
汉能薄膜表示,目前公司业务及运作正常,香港证监会过往以及现在,均没有对该公司或其公司董事提出任何过失或不正当行为的指称。汉能薄膜将继续尽力回应香港证监会的关注事项,并寻求尽快恢复股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