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华北能源监管局在华北地区扎实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用电和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以保民生、促和谐、提服务为目标,有效促进了区域内各级供电企业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2014年4月份,12398投诉举报中心有效信息量比同期下降46.47%,未接到一起春灌投诉事项,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持续明显提升。现将2014年4月份12398投诉举报热线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4月,华北能源监管局12398投诉举报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189件,涉及电力企业的有效信息77件。其中,供电服务(服务行为、电能质量、停电抢修、电表计量、抄表计费、用户受电工程等)107件,占56.61%;成本价格和收费7件,占3.7%;电力安全2件,占1.06%;市场准入27件,占14.29%;其它事项46件,占24.34%。
表一 投诉举报事项业务分类表
二、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情况
根据《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7号)、《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8号)的规定,华北能源监管局受理了4月份涉及河北省的2件投诉举报事项。
三、投诉举报事项反映的主要问题
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供电服务类中服务行为、停电抢修等方面。
(一)服务行为
4月份收到反映供电服务方面涉及服务行为类问题35件,占全部有效信息数量的18.52%。主要问题为个别营业厅工作时间无人在岗或供电所电话无人接听等。
(二)停电抢修
4月份收到反映供电服务方面涉及停电抢修类问题24件,占全部有效信息数量的12.7%。主要问题为个别地区突发故障停电影响居民生活等。
四、涉电事项分布情况
77件涉及电力企业的投诉举报事项中,北京市电力公司12件,占15.58%;天津市电力公司4件,占5.19%;冀北电力有限公司11件,占14.29%;河北省电力公司17件,占22.08%;内蒙古电力公司33件,占42.86%。其中,地(市)级有效信息数量排在前三位的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7件,河北省邢台市和内蒙古包头市各5件, 冀北唐山市和河北省邯郸市各4件。
(一)北京地区
北京地区4月份收到投诉举报有效信息共12件,1至4月份累计61件。其中,数量较多的是:朝阳区3件,顺义区、大兴区各2件。具体情况如下:
表二:北京地区投诉举报有效信息统计表
(二)天津地区
天津地区4月份收到投诉举报有效信息共4件,1至4月份累计14件。具体情况如下:
表三:天津地区投诉举报有效信息统计表
(三)冀北地区
冀北地区4月份收到投诉举报有效信息共11件,1至4月份累计57件。其中,数量较多的是:唐山市4件,承德市、廊坊市各3件。具体情况如下:
表四:冀北地区投诉举报有效信息统计表
(四)河北南部地区
河北南部地区4月份收到投诉举报有效信息共17件,1至4月份累计102件。其中,数量较多的是:邢台市5件,邯郸市4件。具体情况如下:
表五:河北南部地区投诉举报有效信息统计表
(五)内蒙古西部地区
内蒙古西部地区4月份收到投诉举报有效信息共33件,1至4月份累计108件。其中,数量较多的是:呼和浩特市17件、包头市5件。具体情况如下:
表六:内蒙古西部地区投诉举报有效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