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拓展储能业务 乐山电力与中创新航签订用户侧储能购售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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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9月30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这也是国内首个针对电化学储能领域的消防安全标准文件。
文件适用于以独立储能电站形式建设、额定功率为500kW以下或额定能量为500kW·h以下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且适用于锂离子、钠离子、铅酸、铅炭和液流电池电化学储能电站。具体条款分别针对站房式储能电站和预制舱式储能电站分别加以约束。
原文如下: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公开征求《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防范化解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消防救援总队结合我省消防工作实际,起草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xfzd_fhjdc gd.gov.cn。
2.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邮编:51064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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