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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补贴0.8元/kWh,浙江永康用户侧储能资金补助实施细则印发

中国电力网 发布时间:2025-02-05 15:53:42

  1月7日,浙江永康市发展改革局、永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永康市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对在永康市范围内新建的,建成投用、单个项目充电容量不低于600kWh,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由供电公司核定)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按照一年核定实际放电量最高给予0.8元/kWh的补贴,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以所购置设备实际支出(不含税)的26%为限,且按其充电容量补助标准不高于1元/Wh,建成并网次年实行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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