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能源互联网 > 综合新闻

国网江苏电力试点营销业务费省级直收

国家电网报发布时间:2021-10-28 09:18:04  作者:夏衍 邵源任

  本报讯 10月1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大众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笔营销业务费经连云港供电公司新海营业厅收取,成功交到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费专用账户,并由系统自动实时销账。

  以前,营销业务费入账需要营业厅员工人工核对,往往造成入账滞后。10月12日,国网江苏电力以连云港供电公司为试点,实行营销业务费省级直收。相比以往人工核对模式,营销业务费省级直收把业务处理时长压缩了50%以上,提高了营销业务与账务处理质效。

  连云港供电公司新海营业厅营业班班长陈彤介绍,以往,各供电公司用于收取营销业务费的银行账户是公开的。客户交纳营销业务费后,要将汇款回单交给供电营业厅员工才算完成全部手续。现在,客户到供电营业厅办理业务时,系统会生成一个单独的虚拟能源卡账号。客户向该账号交纳费用后,费用通过这个账号汇入省公司的营销业务费专用账户。之后,客户不需再向营业厅提供汇款回单,可以远程完成办理。“在客户汇款后,系统将自动完成资金流水入账、交费记录清分和财务凭证生成。”陈彤说。

  3月份,国网江苏电力开始筹备统一账户收取营销业务费工作。为确保该模式上线后平稳运行,该公司针对每个环节开展多轮模拟测试,还组织连云港供电公司在每个供电营业厅设置专岗,由专人为客户详细介绍这种交费模式。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