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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推广更新超八千辆新能源出租汽车

中国交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7-31 12:16:15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聚焦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等10项重点任务,促进交通运输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7年,内蒙古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到2028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基本淘汰,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75%以上,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推广应用,推广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8000辆以上,农村牧区拥有充电枪3.47万个。

  内蒙古鼓励有条件的盟市、旗县在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有序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更新,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不低于90%,稳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实施方案》明确,统筹推动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发展,根据高寒地区类别划分,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政策;推动公车公营出租汽车企业全部更新使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引领带动个体经营者推广应用。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购买符合要求的充电巡游出租汽车每辆补贴4万元、换电巡游出租汽车每辆补贴4.5万元;鼓励报废期临期的老旧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为新能源车辆,燃油(气)巡游出租汽车提前1年报废更新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每辆车再补贴5000元。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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