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网讯 4月25日,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与连江县政府就罗源湾1-3号泊位码头项目签订投资协议。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
此次合作开发协议的签订,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落实“四项重点任务”,为福建省实现“四个更大”新要求、驶入发展快车道贡献力量。
罗源湾1-3号泊位码头项目位于规划的罗源湾南岸的可门作业区 1-3号泊位,地处连江县下宫镇,总投资约31亿元,建成同时靠泊 2 艘30 万吨级散货船,或同时靠泊 30 万吨级、10 万吨级、3.5万吨级散货船各 1 艘,或同时靠泊 20 万吨级、10 万吨级、5 万吨级散货船各 1艘,3 个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共 2668 万吨,分两期建成,一期建设将于2021年底完成。项目全部达产后产值达42600万元/年,纳税达5567万元/年。
未来,随着驻闽央企增多、变强,经济体量增大,该公司将结合福建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以“福建省对接央企项目,共同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为契机,稳步推进码头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市场营销模式,充分发挥深海码头及区域优势,营造品牌效应,积极推动地方物流业发展,履行央企社会责任,为福建省经济发展及地方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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