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顺利通过自治区国资委文明测评验收,连续20年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测评验收当天,自治区国资委文明单位测评组按照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行测评,以听汇报、查看电子档案、调查问卷和实地查看,并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反馈验收结果方式,对红雁池公司2014-2016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测评验收。
红雁池公司从创建活动、民族团结、文化活动、道德建设、创新工作五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同时根据测评组的要求,按照测评验收四个环节,进行了分组的配合验收,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测评验收工作有序开展。
反馈会上,测评组对红雁池公司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不断创新工作三方面给予了认可。对红雁池公司在“道德讲堂”立足实际开创出了新环节,亮点纷呈,值得在国资委系统进行推广借鉴。对红雁池公司新老党员牵手共建等活动创新工作以及获得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给予了创建加分。同时对在加大文明创建宣传力度和电子档案中存在的不足给予了指导。
此次测评验收是自治区文明创建办公室委托自治区国资委对国资委系统28家单位进行统一测评验收,实行末尾淘汰制,新的评选机制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红雁池公司表示,要切实把此次测评验收作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对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使红雁池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新台阶,为创全国文明单位奠定扎实的基础。(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