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青海电力公司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成为西北电力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
据悉,此次表彰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组织实施。青海省共有22个先进集体和27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获表彰的企业只有两家,公司是其中之一。
2011-2015年“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公司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全面提高各级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员工法制教育,突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采取“有机融入”的方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更好的履行了央企的社会责任。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公司认真贯彻青海省“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坚持顶层设计、分类指导、强化落实。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规范普法工作程序;加强内外部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法律环境;强化依法治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干部和员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管理体系,强化法治理念,使得干部员工法律素质明显提升。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密切协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方电力执法机构建设取得突破,为公司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勤奋工作,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中做出新贡献,再创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