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近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整治行动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本次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是落实焚烧厂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主体责任,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建成常态化监管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投诉举报,有效防范和化解“邻避”问题,确保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有效运行。
整治行动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严厉打击在线监控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掌握焚烧飞灰处置现状,实现规范管理;三是调查处置臭气投诉举报,切实解决群众关心问题;四是摸清渗滤液处置情况底数,向社会公开。
在整个整治行动中,通过核对垃圾焚烧厂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结合焚烧厂运行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等,对焚烧飞灰产生、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数量进行确认。对各地焚烧飞灰处置单位进行检查及核对,及时发现、依法处理非法转移、处置飞灰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整治行动将横跨2021年至2023年三个年度,分为摸排信息、日常监管和梳理总结三个阶段有序进行。2021年6月至7月为摸排信息阶段、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为日常监管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为总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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