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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35元/吨!福建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炉渣销售项目招标!

中国电力网 发布时间:2023-06-13 14:33:59

项目概况: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炉渣销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之三(2号楼)11层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THXM049

项目名称: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炉渣销售项目

预算金额:81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炉渣销售项目,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8年,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固体废物治理或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处理或环保工程内容,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2、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仍在履行中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年处理炉渣规模不小于2万吨)的业绩和经验;提供合同及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业绩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资料应能体现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规模)。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有效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5、投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cn)等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的,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之三(2号楼)11层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1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8层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厦门城建支行

账 号:4100024519200015486

2、本项目最低控制单价为35元/吨(含税),投标单价低于控制单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锦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城南镇鱼龙村鱼龙铺58号

联系方式:韦工 0598-6662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之三(2号楼)11层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18室

联系方式:黄工 0592-5336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592-533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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