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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被罚款183169.86元

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4-05-31 13:36:25

  5月30日消息,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福安市城市管理局处以边坡支护工程造价人民币18316986元1%的罚款,即处罚款人民币183169.86元。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2023)157号市政府会议纪要,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有关规定,因此被处罚。

  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违反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为边坡支护工程造价人民币18316986元的1%,即人民币183169.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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