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6月6日报道,目前,无论在东部沿海发达城市,还是在中西部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吃不饱”现象。
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开始普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2017年3月下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中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中国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垃圾分类和垃圾焚烧发电均是垃圾处置手段。前者提炼垃圾的“资源”价值,减少垃圾处置量;后者提炼垃圾的“能源”价值,降低垃圾处置成本。那么,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吃不饱”的主因是垃圾分类带来的垃圾减量吗?如何才能“吃得饱”?
垃圾“吃不饱”主因是什么
在央视新闻最新报道中,陕西渭南蒲城县一家垃圾焚烧厂,按照规划需集中处置全县城区及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的生活垃圾,满负荷运行每年可以焚烧超过18.25万吨垃圾,发电7800余万千瓦时。但2023年这家焚烧厂共处理13.3万吨垃圾,产能利用率仅70%左右;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承担着广州市每天35%左右的垃圾处理任务,垃圾分类让源头垃圾数量明显降低,该园区也没有满负荷运转。
澎湃研究所研究员在与业内人士交流中发现,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吃不饱”现象持续2到3年,几乎成为中国多个省份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吃不饱”的主要原因,并非垃圾分类带来的垃圾减量,而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产能过剩。
据生态环境部,中国垃圾焚烧厂数量从2017年的278家发展到2023年8月的925家,处置能力达103.5万吨/天,提前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目标,即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据E20研究院调研,当前中国垃圾焚烧厂平均负荷率约为60%,很大一部分生活垃圾焚烧厂未能达到满负荷运营。
垃圾“吃不饱”就相当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燃料”不足。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副秘书长王卫权指出,近年来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过多导致无序竞争,从一线城市到二三线城市,最后甚至可能每个县城都要建。这种垃圾分流是垃圾焚烧电厂“吃不饱”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垃圾数量与当地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人们的生活习惯相关,垃圾增速远低于垃圾焚烧电厂扩张的速度,加上垃圾分类带来的减量影响,在多重因素作用下,最终导致扩张过快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难以被“喂饱”。
垃圾“吃不饱”现象的出现,首先是地方缺乏统筹规划。由于地方政府缺乏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统筹规划,导致新项目投运不断,使得垃圾分流,最终导致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其次,也与各地之间缺乏统一协调有关。对各地县级政府来说,会从地方财政支出角度出发,考虑在当地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比如,如果临县建有垃圾焚烧发电厂而自己没有,就需花费运输费将垃圾清运出去,若是运输距离较远则必定增加运输成本。而自己建厂,只需支付垃圾处理费,不仅能减少开支,还不受制于人。这就导致每个县都想建有自己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产能远远超出需处理的垃圾量。
垃圾“吃不饱”问题如何解决
要想解决垃圾“吃不饱”的问题,在垃圾焚烧发电厂能力富余的前提下,关键是增加垃圾处理量。据了解,目前主要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与工业固体废物;二是将深埋填埋场地下多年的陈腐垃圾重新挖出,处理后供垃圾焚烧发电厂使用。实际操作中,需提升技术才能确保垃圾焚烧发电效率,更需注重环保与安全。
首先,关于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国家标准早已出台,这一方式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备要求较高。根据中国生态环保部2014年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由于垃圾作为一种“燃料”成分比较复杂,热值高低不同,因此垃圾焚烧发电厂需通过提升技术、工艺,实现垃圾的完全焚烧,并确保符合环保标准,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其次,处置填埋场陈腐垃圾,这一方式更适合缺乏可焚烧的工业固体废物,却紧邻垃圾填埋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据了解,将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进行焚烧的初衷,并非解决垃圾“吃不饱”问题,而是出于环保考虑。垃圾填埋场垃圾经过生态修复后,可使原本占用的土地留作他用,缓解土地资源紧缺,而修复前挖出陈腐垃圾可减少土地污染。垃圾填埋场一般由政府而非企业运营,尽管挖出陈腐垃圾用于焚烧的成本较低,但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成本较高,需确保过程环保和安全。
与此同时,垃圾“吃不饱”已成既定事实。垃圾分类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垃圾减量带来的经济效益损失。
首先,垃圾分类后,干垃圾中的厨余类垃圾含量大幅下降,使得入炉垃圾热值显著提高;其次,由于厨余湿垃圾的分离,垃圾含水率减少,也减少了渗滤液的产生,从而降低了处理渗滤液的成本和环境风险;最后,锅炉设备运行燃烧调整所需的配风相对减少,从而降低工厂用电率,提升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量。
以苏州市为例,苏州自2020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垃圾分类,除吴江区外,苏州市区的生活垃圾都在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能源”)进行全量焚烧处置。自垃圾分类以来,苏州能源需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减少了约3%,但垃圾含水率却降低了10%以上。
苏州能源总经理刘大鹏认为,尽管垃圾分类使得垃圾减量,但使入炉垃圾热值、发电效率提高。总体看,垃圾分类减量并未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带来太大影响。即使垃圾量减少20%,但热值提升,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经济效益影响就不会太大。
总之,在垃圾焚烧发电厂产能过剩的情况下,要想解决垃圾“吃不饱”问题,需通过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填埋场陈腐垃圾方式增加垃圾处理量。垃圾分类可让垃圾“吃得好”,提升垃圾焚烧发电效率,带来经济效益,弥补垃圾减量影响。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垃圾焚烧电厂的有序建设和运营,减少垃圾量的分流,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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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研究所研究员 谷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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