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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印发《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3-03-20 13:40:30

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科函〔2023〕1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合肥、亳州、宿州、阜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科技创新为引领,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力量。全省绿色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竣工面积占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80%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一、坚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全面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计划》等法规文件要求,继续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部门分工协同,压实地市目标责任,开展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城市(低碳片区)试点建设,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履行省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印发《2023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2.印发《安徽省2023年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要点》。

  3.做好第一批5个省级低碳片区建设,以及配套课题研究跟踪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启动第二批省级低碳片区建设。

  4.结合城乡建设领域综合督查和试点示范绩效考评等,对各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督导跟进,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二、坚持先立后破,加快推动建筑能效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要求,坚持先立后破原则,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运营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三大行动实施,加快推动建筑能效提升。

  1.修订《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

  2.出台进一步推行城乡建设领域合同能源管理若干举措,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

  3.编制发布节能率75%的《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启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修编。

  5.开展安徽省建筑运行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建设研究,推动碳排放监测平台建设。

  6.在宣城市召开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推进会。

  7.各市要积极争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省级示范项目,以及光伏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等省级试点城市建设,并开展相应重点课题研究。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

  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加强《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提高星级绿建占比。

  1.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3年底,全省绿色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竣工面积占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8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

  2.进一步完善全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制度。开展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指导各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3.建立全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指导合肥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试点。

  4.启动智慧住宅试点城市建设,遴选首批10家省级智慧住宅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并授牌,到2023年底,新增智慧住宅建设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

  5.各市要积极争创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启动2021年度省级示范项目验收。

 四、坚持三造融合,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

  以推动建筑领域安徽创造、安徽制造、安徽建造融合发展为核心,强化政策落地。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重点培育省会、沿江和皖北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提高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化水平,强化预制构件质量管控,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

  1.强化装配式建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到2023年底,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宿州、阜阳、芜湖、马鞍山占比不低于35%,合肥、蚌埠、滁州、六安占比不低于40%;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城市低碳片区占比不低于50%。

  2.开展第四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3.继续开展装配式建筑“专家行”活动,推动政策与技术服务进企业、进工地。

  4.指导组建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行业组织,搭建装配式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5.举办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论坛,开展相关政策和技术培训,持续办好省级技能竞赛。

  6.在六安市召开全省装配式建筑现场会。

  7.开展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预制构件质量控制、装配式装修等相关标准、课题研究,发布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

  8.指导各市开展装配式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查,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织督查。

  9.指导合肥、阜阳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培育一批智能建造企业,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10.各市要积极争创装配式建筑省级示范项目,以及装配式农房省级试点区域。启动2021年度省级示范项目验收。

 五、坚持创新驱动,加速推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持续推进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完善科技管理,加强平台建设,引导科技研发,强化推广应用,加速推动行业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转化。

  1.启动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调整工作,健全科技创新管理机制,优化行业专家库。

  2.争创国家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心。

  3.制定全省城乡建设领域重点科研平台管理办法。

  4.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加大光储直柔、气凝胶、城市生命线、黑臭水体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

  5.加强《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目录(第一批)》推广应用,开展第二批《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目录》征集,因地制宜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

  6.召开全省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介会,支持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

  7.加强技术成果总结提升,培育引导行业项目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华夏建设科技奖等奖项。

  8.各市要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开展年度培训,继续推动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应统尽统,逐步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强度占比。

 六、坚持党建引领,加快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深入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

  1.强化政治引领。树牢政治机关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实际业绩展示学习成效。

  2.转变工作作风。深化“一改两为”,推深做实“为民惠企争模范”行动,巩固提升争当“五个住建人”成效。深化“作风建设年”行动,强化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全面改进会风、文风、调研之风,强化脚踏实地、敢想敢做、善作善成的优良作风,突出清单闭环、督查考核、上下联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法制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主动性。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实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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