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活动的有序运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15〕97号)要求,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工作推进小组组织制定了《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细则(试行)》,并经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