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得到落实,乌海电业局千里山分局千钢供电所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文件。
会上,乌海电业局千钢供电所所长陈彦章传达学习了各项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随后领学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内容涉及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原则、处分的种类、处分影响及解除、处分运用规则、调查处理权限和程序等,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重点章节进行了详细解读,告诉职工对照条款开展自查自警,约束自身行为,坚决不触碰红线。 该所所长还强调要求全体班组员工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积极学习规定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真正领悟“国有国法,企有企规”,确实把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
通过此次学习,让班组的每位员工从内心深刻认识到,在从事日常工作的每一天、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在合规合纪的前提下进行,决不能存在以感情代替制度,以相互信任代替约束监督,更不能单纯从某个角度考虑问题,而将制度规范置之不顾。大家纷纷表示将牢固树立思想防线,提高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