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3月9日讯,据来自中国外交部网站的消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九日在此间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阐述了中国在与外国进行核合作时,遵循的三个原则。
刘建超指出,这三项原则是:合作必须用于和平目的;必须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和核查;没有中方同意,有关核技术不得向第三方转移。
关于中巴
核电站合作一事,刘建超表示,中国和巴基斯坦曾在几年前商定建设恰希玛二期
核电站,双方工业部门就具体问题进行过多次磋商。恰希玛核电站用于发电,该核电站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