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5日,陕西省民政厅致函西安市民政局,同意追认武二平等八位同志为革命烈士。
2002年4月6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七九四矿二工区二队队长武二平,二工区电工班班长刘毓东,二工区辅助队队长苏军,二工区二队一班班长毛红利,二工区技术员王彦伟,二工区工人孙景文、姜勇、冯西平,在七九四矿二工区井下,为抢救工友生命不幸一氧化碳中毒光荣牺牲。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五)项之规定,陕西省民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同意追认武二平等八位同志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王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