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9日,山东
核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在北京签订了《
海阳核电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首炉核燃料采购代理合同》。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有关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凤学和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陈新阳在合同文本上签字。《
海阳核电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首炉核燃料采购代理合同》的签订为海阳核电项目1、2号机组首炉按期装料提供了保证。同时,为山东核电公司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在海阳核电项目电站运行期间的燃料供应奠定良好的基础。该合同的签订也是中电投集团与中核集团落实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举措。(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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