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岭澳核电三期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项目概要:广东岭澳核电三期扩建工程地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所辖的大鹏半岛东南侧,位于大亚湾核电基地已征用的 核电站地产界内,距离岭澳核电站东北方向0.8km处。规划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计划于2014年第一台机组建成发电。
厂址东南濒临大亚湾,西北为丘陵山地。西距深圳市直线距离45km,西南距香港市区直线距离52km,北距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边界11km,地理位置见下图。
(2)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亚宾
通讯地址:深圳市大亚湾核电基地LA5309 邮编:518124
联系电话:0755-84478363 传真:0755-84470450
电子邮件: Chenyabin@cgnpc.com.cn
(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4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1788号;邮政编码:215004
联系人:沙向东
联系电话:0512-68602910 传真:0512-68263570
电子邮件:shaxiangdong@cgnpc.com.cn
(4) 核电厂信息公开网址
公开网址:http://www.cgnpc.com.cn
(5)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具体要求,核电站选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利用参考电站的数据资料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在于,根据广东岭澳核电三期扩建工程厂址周围的环境资料,结合参考电站设计参数、源项以及设计容量,对核电厂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通过核电厂厂址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广东岭澳核电三期扩建工程厂址的适宜性,并对核电站的工程设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
(6)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本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7)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索取并返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参加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