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1日报道,与东京电力公司签订了福岛第二
核电站电力购买合同的东北电力公司正在考虑向东电索赔,理由是该
核电站停止运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东北电力承担了福岛第二核电站的部分建设费,如果该核电站最终停堆,索赔额可能会达到数百亿日元。
东北电力打算一旦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有望平息就与东电谈判。
福岛第二核电站与第一核电站相距15公里,当地居民强烈反对核电站重启。日本政府也在研究停堆或长期停运,恢复运转遥遥无期。在此情况下,与东电签订核电站购电合同的东北电力供电也将受到影响。
东北电力承担了福岛第二核电站3、4号机组25%的建设费,核电站的运行管理则由东电负责。东北电力与其签订了购买2个机组25%发电量的购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