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3日获悉,广东陆丰
核电一期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目前正在环保部网站进行受理后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2013年5月1日(10天)。
据悉,陆丰核电厂在2007 年10 月被列为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可选择开工候选厂址。该厂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以南约8km 的田尾山,厂址为滨海厂址。陆丰核电厂厂址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广东省汕尾市辖陆丰市,陆丰市区位于厂址西南方位约26km,汕尾市区位于厂址西方位约45km 处。
环评报告透露,陆丰核电厂规划建设6 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 台AP1000 机组。总投资额约为374 亿元人民币,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25%,其中环保投资约为7.9 亿元。
陆丰核电厂一号机组计划于2013 年12 月具备浇注第一罐混凝土的条件,单机建设周期为54 个月,两台机组建设相隔10 个月,一期工程两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18 年6 月和2019 年4 月投入商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