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19日正式通过了日本
核电站的新安全标准。新标准吸取福岛第一
核电站事故教训,加强了应对地震和海啸的措施,将于7月8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标准,电力公司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放射性物质大规模泄漏的严重事故,而以前是否采取相关措施由电力公司自主决定。新标准要求核电站设置“带有过滤器的排气阀”,设立“紧急时刻控制室”以应对恐怖活动和自然灾害,配备能够远程操作冷却反应堆安全壳的控制室等。
关于防震,新的安全标准规定,核电站进行抗震设计时需要考虑的活断层范围要由“13万年前至12万年前曾出现活动”改为“最远上溯到40万年前曾发生活动”。核电站反应堆所在建筑等重要设施要建造在没有活断层的地基上。
关于防海啸措施,新标准规定要给整座核电站设定防海啸标准,要设置符合最高抗震标准的防波堤等,还要针对活火山、龙卷风等采取相关措施。
新标准规定,核电站的运转期限原则上被限定为40年,在个别情况下可以允许最多延长20年,但也要符合新标准并且要进行特别检查。
2011年3月,东日本大地震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事故发生后,日本国内50座商用核电机组由于定期检查等原因相继停运,日本一度处于“零核电”状态。
预计从7月8日当天开始,日本将至少有4家电力公司为重启12个核反应堆而申请进行安全检查。据悉,日本政府将在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从技术角度确认核电站安全并征得地方政府同意后,判断是否允许重启核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