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刚 李晓静
主题
要改变
核电政策的长期摇摆现象
改变政府主导地位的缺位
改变现行的核电制度
改变技术路线选择上的混乱
美国
核电站
我国核电发展速度落后美、法,也不如日本,甚至韩国
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统计,截至2004年6月底,世界上正在运行的核电机组共有442座,总装机容量达到3.63亿千瓦,核发电量约占世界发电总量的17%。美国是世界上目前核电机组数量和总装机容量世界第一。法国、日本和韩国是世界上核发电量比例很高的国家。我们先来看看法、日、韩这三个国家核电基本情况。
日本于1954年启动核研究计划。现日本拥有53座核电站,发电量占本国总发电量的36%。从1970年的134万千瓦发展到2000年的4359万千瓦,用了30年的时间。
与日本基本同期起步的法国核电发展速度更是惊人,截至2003年6月底,法国共建有22个核电站,71座机组。但由于初期建设的9座石墨气冷堆型机组以及稍后建造的1座重水堆和1座305兆瓦功率压水堆已先后关闭;超凤凰和凤凰2座快中子堆型核电机组一个永久关闭,一个整改后转为它用,所以实际上,法国现仍在役运行的核电机组共为58座,这58座均为压水堆型,总装机容量为6.24万兆瓦。目前,法国核电在世界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它与美国及日本构成了世界核电工业三强。法国在役核电机组数量和总装机容量现均仅次于美国,排世界第二位。
韩国的核电起步较晚。2004年11月,随着100万千瓦的蔚珍-5号核电厂投运,韩国已投运核电机组达到19座,装机容量达1670万千瓦。核电发电量占本国总发电量的约43%。
我国首次提出发展原子能发电是1958年,到2004年年底,已建和在建核电机组为11座,870万千瓦。核电发电量仅占我国总发电量2%。
仅仅从核电的装机容量数字就能明确看出
中国核电的发展要比日、韩、法三国慢得多。从核电装备制造业看,中国与上述三国的差距就更加明显:法国、日本已经是世界核电工业三强,他们不仅完全掌握了核电技术,其本国的核电机组全由自己设计和制造,而且其技术居于世界领先水平,能将技术向第三国输出;韩国核电起步虽然晚,但发展势头强劲,韩国已基本掌握了核电的关键设计和制造技术,自给率达85%以上,现在韩国正积极的准备参与中国核电的建设,向中国输出其技术和装备。而我国虽然已经建成了11座核电站,核电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在技术水平上还只能说我国已经基本掌握了30万千瓦、60万千瓦核电站的设计和制造技术,在核电的主力容量的百万千瓦级核电站上并不具备自主设计和制造能力,差距是明显的。
我国曾失去核电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一次历史机遇
我国核电技术已有50余年的发展历史,尽管核电建设起步稍晚,但也曾具备了一定基础。首先是自主设计建造了秦山一期30万千瓦的核电站,实现了零的突破。同时,又建设了大亚湾2×90万千瓦核电站,其后,“九五”期间又相继开工了四个核电项目,“十五”期间将可全部建成。我国的核电已从起步阶段进入了批量建设阶段。多年来的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改进的实践,我国已培养和造就了一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设计、建造和管理的核电专业队伍;建成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试验研究设施;掌握了一套成熟的设计软件和管理体系;特别是我们消化吸收了三环路百万千瓦压水堆技术,参照国际上的改进动向,自主设计和建设了60万千瓦两环路压水堆核电站。这一成功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已具备了以我为主、中外合作设计和建设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的良好基础。
法国核电站
经过国内外中小型核电工程自主设计和国内大型核电工程分包设计的实践,我国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核电工程设计队伍。中国三家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直接从事核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近2000人。电力系统的华东和广东电力设计院已具有核电厂常规岛设计的经历。另外,核动力运行研究所、原子能研究院、中国核动力院等单位也基本具备核电厂运行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国错失了发展核电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好机遇。
在1970年前后,中央批准北京市和清华大学建设一座5万千瓦的融盐增殖堆核电厂(即820工程)。由于技术和工艺上的困难而下马。1970年2月8日,周恩来总理批准上海市建设核电厂,工程代号为“728”。
在上世纪70年代,国际上核电工业迅速发展,单机容量发展到60万千瓦甚至100万千瓦,核电机组在欧美也基本成熟和定型。当时主要的堆型有压水堆、沸水堆和重水堆。但是,中国采用和发展何种堆型,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发展重水堆核电厂,认为它安全可靠、经济性好,可以用天然铀,平战都可用。也有人认为压水堆比重水堆运行堆年多,采用压水堆核电厂的国家多,技术较成熟,容易取得经验。同时,还可用于船用动力,其设计生产技术,易于消化和实现国产化。但由于迟迟无法决策,这一争论一直持续了近十年。
白白失去了10年的自主研发时间,而10年可以使核电装备制造业落后了整整一代。后来国家对发展核电又做了新的部署,利用核工业系统的核技术和人才优势,将“728工程”建设的任务,由上海市转移到核工业部,负责设计和建造国产30万千瓦核电厂,即秦山一期核电工程。
目前建成和在建的870万千瓦核电机组中,除秦山一期、二期共150万千瓦是我国自主设计、自主建造的核电站外,只有岭澳核电站采取了技贸结合方式引进部分关键设备的设计及制造技术和计算软件,并有部分关键设备分包任务,其中核岛为11%,常规岛为23%,辅助设施为50%设备的制造任务。其它如大亚湾、秦山三期和田湾三座核电站共计540万千瓦核电机组只实现了“买容量”的目的。我国不但没有自主掌握设计和制造的技术,甚至未能从外商手中获得任何有价值的技术和设备分包合同。我国核能专家潘自强院士认为“形成当前这种局面有技术路线的问题,但进口多个国家的核电站(进口俄罗斯的,进口法国的,进口加拿大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决策问题”。
1958年投产的哈尔滨汽轮机厂目前已成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东北国企的代表之一。在四十多年的发展建设中,哈汽公司形成了一个以设计、制造大型火电汽轮机、核电汽轮机、工业用汽轮机组、船用汽轮机和燃气轮机为主的大型骨干企业。为我国能源电力事业先后设计制造了我国第一台两万五千千瓦、五万千瓦、十万千瓦、二十万千瓦和六十万千瓦汽轮机及六十五万千瓦核电汽轮机。是振兴东北发展装备工业基地的重要国有企业。
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取得生产核电设备许可证的企业数量不少,如一重、二重、哈尔滨电站集团、东方电气集团、上海电气集团等等,然而这些企业的核电设备订单却不多,来了任务就做,没有就不做。作为核电设备买家的核电投资公司对国产设备的不积极态度也让设备生产厂家无奈。这些用户对国产设备信任度不够,国内生产的设备出点问题就嚷嚷不停,国外的进口设备有问题认为理所应当。国内用户很少考虑性价比,更倾向于从国外进口。这也是核电设备自主创新道路上的“绊脚石”。
能源专家鲍云樵认为“中国只要确定一个方向,确定一个路线,比如确定压水堆干下去,绝对能干成,秦山一期、二期都搞出来了,不是很好嘛。就怕政策摇摆不定,今天这个,明天那个,把时间全拖过去了”。
反思我国核电发展的教训,总结成功发展核电国家的经验
在核电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美国、法国远远领先我们,我们的邻国日本与我国基本同时起步,现在已经把我国远远地甩在了后面。甚至比我国起步晚的韩国,核电发展速度也比我国快。而我国在1954年就爆破了第一颗原子弹,是最早掌握核裂变技术的国家之一。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落后了?
通过认真总结这几个成功发展核电国家的经验,反思我国核电发展的教训,将对我国今后核电的发展,提供很好的启示。
1、要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政策
从日、韩、法三国核电发展历史可以清楚看出,鉴于本身能源资源匮乏,实际上日本和法国从50年代中期开始,就开始研究发展核电的利与弊,与此同时,还积极组织进行了核电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以便尽快掌握和发展核电技术做好充分准备。韩国虽然核电起步比日本、法国要晚,但发展核电的政策同样十分明确。
70年代初第一次石油危机后,这一政策取向得到了迅速加强。当时的日本和法国政府适应形势要求,当机立断,及时制定新的能源政策,决定以大规模发展核电来代替化石能源,以减少对国外进口能源的依赖,以增加能源的独立性。因此,核电发展政策长期保持连续性,是促进日、韩和法国核电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
回顾我国核电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是充满曲折和波动。由于我国的能源和电力政策一直重视火电的发展,对核电一直没有合适的定位。最近20年来一直在“补充”、“适度”、“积极”中摇摆。正是由于这种政策的摇摆,始终缺乏明确的中长期规划,对我国核电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作用。
而国家有了一个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对核电装备自主创新大力支持的政策、计划和实施步骤,各制造企业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国家也才能有目的的对一些重点企业进行扶持和帮助,才不致于造成人力和财力的浪费。
2、政府必须在核电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大量投入
发展核电,兴建核电站以及提升核电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项目。光靠地方和企业力量,而没有国家政府支持是很难实现的。
日韩法国的核电发展计划之所以能顺利实施,与各国政府大力进行财政支持密切相关。早在50年代和60年代,法国政府便对核能基础研究、石墨气冷堆型及其它堆型核电技术工业应用开发给予了充分重视,进行了大量财政资助和投资。长期以来,法国政府在核电方面的投入在各工业领域中一直名列前茅。即使在核电市场已经饱和、技术已经基本成熟的今天,对核电领域,政府仍然给予着特别的照顾。
韩国经验是:1992年韩国制订了核电的研发计划,时间为10年。经费的来源有两种途径,第一,政府研发拔款;第二,核能研发基金。其中,核能研发基金是以一定的比例从核能发电的收入中提取的,具体比例为每千瓦1.2韩元,这个研发计划的经费共投资 18亿美元。因为研发是龙头,没有自主设计,设备制造国产化无疑是一句空话。通过核电工程项目的带动,使我国核电设计、研发水平尽快步入世界先进行列。
3、改革现行的核电体制
发展核电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革政企不分垄断经营的做法,使政府、业主、设计、制造、施工和安装调试、燃料系统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 核电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周密安排与协调,才能保证核电装备自主创新的顺利实现。建议成立权威机构,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确定核电建设的发展规划、布局、技术路线、中外合作方式和应采取的政策与措施。
2) 由于核电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最少拿出6台100万千瓦机组(已确定的岭澳二期、三门、阳江3座核电站各2台机组),在国家统一协调下,统一技术路线,统一堆型,组织采取转让技术,联合设计,合作生产,通过消化吸收国际上成熟的先进技术及经验,努力实现大型核电站的自主设计、自主建设、自主运营,全面提高我国核电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水平。通过核电自主化工程项目实施及以后的标准化、批量化建造,逐步改进技术,形成我国核电发展的统一堆型,建立起我国核电设计、制造、建设的标准体系。
3)改革核电体投资体制,实行多元化投资,由投资方组成业主单位参与竞争,打破垄断。
4)在核电项目的经营管理体制上实行多元化。从国际上法、德、英、美国等绝大多数国家,不管是火电、水电和核电,其最终属性都是电,都由不同的电力公司经营,而中国的核电只许中核总建,不许其它电力公司经营,这是多年来我国核电发展不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后要开放核电,国内有条件和能力的电力公司都可以经营,这样火、水和核电可以相互调节,以保证核电带基本负荷发电,充分发挥核电的优越性;中核总系统在经营核电的同时,也可以投资、建造、经营水电和火电。以实行与国际接轨的综合性电力公司。
5)组建若干个独立的核电工程集团公司,掌握核电的设计(核岛和常规岛)、设备成套供应、监理、监造,并遵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开展业务。核电项目确定后,由业主招标选核电工程集团公司为其工程负责到底。
4、正确选择技术路线并实行标准化
在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研究和探索后,日本韩国和法国核电均最后选定了自己的主要发展堆型,并且选定以后就一直没有进行更改,而是长期予以坚持(法国和韩国是压水堆,日本是压水堆和沸水堆两种)。
在这点上,实践证明法国的做法是最为成功的,法国现在正在运行的58座机组全为压水堆。因为无论就经济性还是安全性而言,压水堆都相比其它堆型要更具优势。这一状况过去如此,现在还是如此,将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恐怕依然不会发生变化。
为了保证核电具有良好的经济性,与其它类型电力相比能具有尽可能大的竞争优势,法国在开始实施大规模核电发展计划的同时,确定了后来使法国核电收益十分巨大的标准化发展政策。法国规模庞大的核电发展计划在较短的时间内能成功实施,法国核电良好的经济性和强大的竞争力能得以迅速确立,应该说,标准化政策首当其功。
反思我国,一直为核电发展的技术路线争论不休,即使在明确了我国核电的技术路线是发展压水堆,在执行过程中还是把我国的核电搞成了多条技术路线。我国目前仅有11座核电机组,就有多种形式,既有压水堆也有重水堆(秦山三期,从加拿大引进的),而压水堆也还分成多种形式,除了有从法国引进的大亚湾和岭澳电站外,还有从俄罗斯引进的VVER-1000机组(
田湾核电站),也有自己开发的秦山一期30万千瓦和秦山二期60万千瓦机组,而实际上秦山二期核电站本身就是多国设备组成的,除了国产设备外,还有日本、西班牙和法国等多国的设备。
5、建立有利用于自主创新的核电工业体系
各国发展核电过程中,在实施标准化政策的同时,还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一个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核电工业体系。
这方面,法国和韩国做得很成功,例如:法国的法马通(FRAMATOM)和韩国韩重(HAN JUNG)就是在政府的大力干预和支持下,成立的核电设备制造公司。通过政府的扶持,随着两国核电事业的发展,这两家公司现在均成为国际上知名的核电主承包商。
中国作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政府在核电建设中应该起的主导作用却缺位。对我国的核电装备制造业的布局与创新缺乏明确的态度。在西方国家通常采用的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鼓励和扶持本国重大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做法没有很好的学习和借鉴,反而强调国产设备在招投标中应具有业绩,而这条我们与国外的设备相比就明显处于劣势,如果这样下去,我们将再次失去核电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大好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