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将优化东北地区能源结构,开工建设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适时启动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建设。
国家能源局一官员则透露,今年年底前将力争核准开工2台核电机组,分别是辽宁红沿河5、6号机组。根据官方透露的消息,截至目前,年内有望重启或新开工的核电项目已达7个。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核安全监管体系的关键所在,《核安全法》被曝初稿已定,而消息人士告诉记者,相关部门确实正在对该稿进行讨论,并争取最快在2017年出台正式的《核安全法》。
年内有望启动7个
综合不断曝出的信息,年内有望开工的核电项目已达7个,核电行业有望迎来新的大发展。
《意见》表示,将优化东北地区能源结构,开工建设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适时启动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建设。《意见》还要求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切实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红沿河核电二期拟建设2台ACPR1000核电机组,徐大堡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拟建2台AP1000核电机组。
记者了解到,红沿河核电站是中国东北地区第一座大型商用核电站,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目前一期工程中的1、2号机组已并网发电,3、4号机组处于建设期。此外,红沿河5、6号核电机组的建设有望在引进美国AP1000技术的基础上采用国产第三代核电技术。红沿河二期工程早在2010年就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也于同年通过审查,拟规划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由于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中国所有核电项目建设暂停了三年多。
国家核安全局也于今年4月8日批复通过对徐大堡核电站厂址选择审查意见。按照流程,在获得厂址批复后,徐大堡核电站将进入报送国务院审核阶段。
截至目前,有望于今年开工的核电项目已达7个,分别是红沿河核电二期、徐大堡核电项目、三门二期、海阳二期、广东陆丰一期、山东荣成CAP1400示范项目和福清三期。不过一发电集团专家告诉记者,辽宁红沿河二期、辽宁葫芦岛徐大堡一期和广东陆丰一期年内获批的可能性最大。
此前一国家核安全局官员则表示,“目前待批的项目中,只有红沿河二期采用的ACPR1000技术争议最小,而且技术相对成熟,年内获批可能性最大。”ACPR1000是中国广核集团研发的具有三代技术特征的核电技术。
国家能源局一官员也透露,今年年底前将力争核准开工2台核电机组,分别是辽宁红沿河5、6号机组。这是国家能源局今年首次公开表态,且明确提出新开工核电机组数量,截至目前年内并无新开工项目。
企业积极复工
开工在即,各家核电企业则纷纷摩拳擦掌,等待一展身手。
事实上,从2012年政府释放了重启核电项目的风声以来,各家核电企业就开始四处运作。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共有17台核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在建机组29台,在建装机容量超过3000万千瓦,在建规模已居世界第一。
但自2012年10月核电重启至今,国内开工建设的机组均为已有项目的后续工程。但业内预期,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应是核电市场恢复的关键时期,装备企业会抓紧机会争取更多的新项目订单。
据记者了解,我国目前约有7家核电站获得批文,并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多台沿海核电机组正等发令开工。其中CAP1400示范项目山东石岛湾核电站1、2号机组主设备,年内将陆续就位;三门项目3、4机组,海阳项目3、4号机组,徐大堡项目1、2号机组,陆丰项目1、2号机组,红沿河项目5、6号核电重启商机机组等均已具备开工条件。
其中,中广核于2013年底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二期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据悉,红沿河一期工程4台机组将于2015年全部投入商业运行,4台机组全部运行后年发电量将达到300亿千瓦时。与同等规模燃煤电厂相比,红沿河核电站一期4台机组每年可减少标煤消耗约1000万吨,相当于大连港一年的煤炭吞吐量。
而另外一家国家重大核电示范工程—山东荣成石岛湾核电示范工程现场施工此前也正式开挖,静待国务院核准。
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核电在役机组20台,装机总容量1813万千瓦,在建机组28台,装机容量3076万千瓦。未批待建机组方面,约有9个核电项目18台机组,分别为广东陆丰一期、辽宁葫芦岛徐大堡一期、山东海阳二期、浙江三门二期、福建漳州一期、山东荣成石岛湾CAP1400示范工程、福清二期、防城港二期、辽宁大连红沿河二期。其中前5个项目10台机组采用AP1000技术,山东荣成石岛湾示范项目2台采用AP1000的国产化技术CAP1400,福清三期、防城港二期4台采用华龙一号,辽宁红沿河二期2台机组采用ACPR1000。
《核安全法》最快3年后出台
随着核电项目重启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作为核安全监管体系的关键所在,《核安全法》被爆初稿已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4月召开的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上强调,“要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南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重点项目建设”。
根据《中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15年核电规划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2020年规划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如此巨大体量的核电,其行业发展以及安全监管都需要配套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据了解,《核安全法》涉及范围很广,主要包括安全目标、原则、部门分工、监管制度、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内容,该法将是统领目前核安全领域所有条例、规章和导则的顶层法律。
目前国内核安全领域的法规共有7个条例,分别是《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核材料管理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看,《核安全法》的内容将不会与《原子能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有重叠,三部法律未来将同时执行。其中,《核安全法》主要是针对核安全,以方便安全监管;《原子能法》主要是针对核电行业的发展;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则主要针对环境保护。“最快2017年有望出台正式的《核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