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7日讯 前日,环保部官网公示了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公示期自5月25日起至6月5日,共计10个工作日。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漳州核电厂规划建设6台国产化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建设4台机组。
此次环保部公示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整版本。报告书显示,负责编制该报告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认为,厂址能够满足核电厂的建厂要求,对环境可能的影响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因此就核电厂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而论,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建设的4台国产化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是可行的。
报告显示,厂址位于区域地壳较稳定区内。厂址区不存在地震导致的地表断层破裂、砂土液化、软土震陷、地面塌陷、地震滑坡、崩塌等地震地质灾害;也不存在第四纪火山活动、诱发地震、湖涌和地震海啸等地震次生灾害。厂址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符合相关要求。
报告显示,漳州核电厂的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性能可靠,厂址周围非居住区边界和规划限制区边界的设置是合理的。
与火电厂一样,核电厂在正常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温排水,对周围水域产生一定的热效应。
报告显示,根据数值模拟计算结果,一期工程机组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其中1℃温升最大包络线未进入东山湾珊瑚礁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此不会对上述自然保护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温升超过1℃,除了可能在近区对海洋底栖生物生长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外,对其他水生物的影响非常有限。
此外,核电厂不存在重金属粒子物质排放。为保证核电厂用水的质量,需要加入一定化学添加剂,这些物质会随废水排入水域,该类物质的浓度均低于规定要求,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明显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