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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核电技术成熟度评价导则》通过专家评审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发表于:2015-09-08

中核集团核动力事业部拟定的《核动力/核电技术成熟度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通过专家评审,并将在该板块全面推行。这是记者8月28日从在北京召开的“核动力及核电技术成熟度试点评价总结暨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会上,青年创新团队负责人高志虎介绍了《基于技术成熟度评价的研发管理体系研究》,团队代表陈青解读了《导则》内容,并结合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专家认为,《导则》制定对推动重大研发技术攻关的规范管理以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科学决策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标志着这种已在其他研发系统成熟应用的管理工具首次进入核工业研发领域。

导则评委会由国家能源局、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核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中核集团科技与信息化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标准化所等多家单位的相关领导、资深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组长由中国工程院叶奇蓁院士担任。与会评委充分肯定了“导则”制定的必要性和技术成熟度评价青年创新团队所取得的卓越成效。

中核集团核动力事业部于今年1月中旬发布了《导则》试行版,并选取了六个典型试点项目进行试行。充分证实了技术成熟度评价推行的必要性,也验证了该《导则》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此版《导则》在试行项目经验反馈的基础上进行升版,并经过业界知名专家严格把关,将于10月份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推行。

技术成熟度评价(Technology Readiness Assessment, TRA)是人们在大量科研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技术成熟度规律认识进行了的归纳和总结,进而开展对指定技术就绪程度进行定量评价的一种方法。核动力事业部作为中核集团推行技术成熟度评价的示范单位,专门成立了青年创新团队,为技术成熟度评价的推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掀开了核动力/核电研发科学规范管理新篇章。(杨阿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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