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核电站的发展
浮动核电站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上世纪50年代,船舶核动力以及一些实验性反应堆发电的成功似乎预示了核能的无限前景,人类进入了一段“原子疯狂时代”,各种奇思怪想层出不穷。例如,除大型发电厂外,核能飞机、火箭和汽车,供家庭住宅使用的小型核能装置,甚至为个人保暖和制冷的便携式微型核能装置等都曾被设想过,为一些输电困难的边远地区供电的小型核电装置自然也在设想的范围内。这些小型核电装置可以放在各种平台上,如火车、汽车,包括船舶。
这些设想由于技术、经济和政治等原因,大部分在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后被放弃,进入实质阶段的有上世纪50年代初美国开发的SL2小型核电装置,其目的是为在类似阿拉斯加这样地区的一些军事基地供电,但由于设计有问题,装置发生了导致堆芯熔化的严重事故,随后被放弃。
1963年,美国马丁˙马丽艾塔公司为美国军方设计了MH-1A核电装置,为缺电的巴拿马运河区供电,放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建造的“自由号”轮船上。MH-1A从1968年工作到1975年,后来由于运行费用过高及军队反应堆计划的终止而退役。
1972年,由于地方的反对,美国佛罗里达州难于选到核电厂厂址,因而美国西屋公司设想了一种放置在大型驳船上,可由拖船拖曳的“离岸”核电厂方案。但由于政府批准的延迟、投资减少和公众的反对,这个方案没有得到实施。
2010年,为了为俄罗斯远东或北极地带一些偏远的城市、石油和天然气田供电,俄罗斯原子能公司提出了放置两个可提供38.5MW(兆瓦)电的“罗曼诺索夫院士”号浮动核电站方案,并开始了建造工作。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数家研究机构提出一种设想,即将小型模块化核电站放置在类似海洋石油和天然气钻探的平台上,系泊在离岸几英里有足够水深的地方,通过水下电缆向陆地供电。由于系泊在海面上,因此可以避免地震和海啸的影响。这样的装置拥有海洋这个近乎无限的最终热阱,同时设计上将安全壳置于水面之下,采用非能动冷却措施,可实际地消除反应堆堆芯熔化的事故。
近年来,随着我国海洋战略的实施,海洋资源,如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开发等活动越来越多。同时为维持我国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一些岛屿的开发也在考虑或实施,这些活动都需要可靠、经济的能源供给才能得到保证。我国有关部门对海上浮动核电站的设想非常重视,一些设计研究单位也开始了技术开发工作。
然而,我国与俄罗斯在浮动核电站的用途上存在着一些差异。俄罗斯主要考虑为陆上供电,其浮动核电站将系泊在岸边预先修设的防护堤内。而我国主要考虑中远海的供电,浮动核电站可能系泊在较深的海洋中。在浮动平台的设计要求上,我国可能会与俄罗斯存在较大差别。
浮动核电站面临的问题
由于船舶核动力技术已经过多年发展,对于拥有核动力潜艇或核动力舰船的国家来说,在发展浮动核电站方面不存在大的技术障碍,但浮动核电站能否得到实际应用和推广还需解决下述问题:
能否满足用户的需求?
浮动核电站必须与其他发电形式进行竞争,能够以更经济的方式为用户提供电力,才能被用户所接受。
按照目前的评估,在大多数情况下,浮动核电站不具备经济可竞争性。除了在输电困难或者石油天然气等运输成本过高的边远地区,大多数地方尚不能接受浮动核电站的发电成本。
如何保证核安全?
为了保证核电厂的安全,多年来针对陆上核电厂发展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法规和标准,包括对核电厂自身故障所采取的安全要求和相应措施,核电厂选址和设计中必须考虑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风暴、最大降雨等。
对浮动核电站,如前所述,可能在安全上具有某些优势,但对于设计上如何考虑风浪、海啸等海洋自然灾害,目前尚缺乏适用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如何进行监管?
为了保证核电厂的安全,目前各国通常都设置独立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对核电厂的建设、调试和运行实施全面的监管。
浮动核电站可能系泊在远离大陆的专属经济区甚至公海上,从建造地到使用地,或者从一个使用地到另一个使用地,或者回到岸边实施更换核换料,还需要转移浮渡过程,甚至经过别国的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因此,谁来监管?如何监管?适用的法规和标准是什么?是否需要适当的国际公约等问题还有待解决。
如何对付恐怖主义威胁?
设置在中远海的浮动核电站很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威胁的目标,因而谁来对其实施保卫、实施什么样的保卫等问题也需要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汤 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