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核电首页 » 核电科普 » 正文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职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6-01-14 | 来源: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作为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能主要包括对核动力厂、反应堆、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的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安全,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核材料安全,核设备安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等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如下方面:拟定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有关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核设施核安全、辐射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核安全设备的许可、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进口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核材料管制与实物保护的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辐射防护工作的开展。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环境监测工作。反应堆操纵人员、核设备特种工艺人员等人员资质管理。辐射环境监测和核设施、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核与辐射安全国际合作、相关国际公约的履约等。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责任编辑:cp029]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本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如因作品版权问题需要处理,请与我们联络。新闻投稿 新闻投稿

本文链接:http://np.chinapower.com.cn/science/ 转载请注明

 

 
热门图文
编辑推荐
点击排行榜
经营性网站备案 可信网站 网站荣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