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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方式运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6-03-08 |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记者刘国锋7日获悉,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寿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王炳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院长罗琦等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确保核电按基荷运行,推动实现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建议更好发挥核电在推动实现我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从政策上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方式运行,确保核电满发、多发。

贺禹表示,应充分考虑核电特点,并借鉴国外经验,发挥核电在能源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他建议,应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关方案和细则中,明确对核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并且在电力调度规则中,确保核电的优先发电权地位,原则上不参与调峰运行。贺禹还提出,应落实国家核定的核电基本发电利用小时指标,超出部分的电量可参与市场化交易,或者建立补偿机制,利用超出部分的电量收益补偿其它参与调峰的电源。

贺禹表示,核电已经出现不能按基荷运行的情况,一些建成投产的机组被要求参与深度调峰,甚至长时间停机备用,造成清洁能源资产严重浪费。2015年全国核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437小时,降幅达5.6%,相当于少发125亿度电。从目前趋势看,受电力行业整体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如不采取相应措施,未来核电利用效率降低的情况会更严重。

贺禹认为,核电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碳排放,没有粉尘、PM2.5等污染物排放;百万千瓦核电机组与一般同等规模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585万吨,环保效应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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