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核电首页» 国内核电» 正文

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安全利用核能需要技术保障和法律体系保障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发表于:2016-03-10 |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2016年03月10日 10:57:14 来源: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星期四)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羊城晚报记者:我向袁主任提问。我们都知道,核能对于环境的治理可以发挥非常大的作用,但是核事故带来的风险也会让民众恐慌。我想请问袁主任,您如何看待这对矛盾?谢谢。

袁驷:感谢这位媒体朋友提的这个问题。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是调整能源结构,那么核能是一个选项。以法国为例,法国电力78%是核电,因此实现了环境的安全,环境质量良好。核能对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作用突出,但历史上不幸发生的几次核事故,让人们对核能利用恐惧。法国没有发生核事故,一是技术有保障,二是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保障。实际上中国和平利用核能已经有60年,采用的核技术十分安全,有良好的核安全记录,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核工业体系和法规体系,在国际上也受到高赞誉的评价。但是人们还是有一些顾虑和恐惧的心理。

刚才这位媒体朋友提如何处理这样的矛盾,就是需要制定核安全法,提升法律效力,依法保障核安全,消除人们的顾虑或者减少人们的顾虑。制定核安全法也是履行我国对国际上的承诺。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明确提出,我国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扎实推进核安全工作法制化,这也是中央的一个方针。核安全立法已经纳入立法规划,由环资委负责提请审议,现在正在进程当中,感谢媒体对核安全法制定的关注,也希望今后能多参与核安全法征求意见,多给我们提建议。

关键词: 核电 核安全 立法
[ 文章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责任编辑:cp029]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本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如因作品版权问题需要处理,请与我们联络。新闻投稿新闻投稿

本文链接:http://np.chinapower.com.cn/news/ 转载请注明


热门图文
编辑推荐
点击排行榜
经营性网站备案 可信网站 网站荣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