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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儋州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中国电力网 发布时间:2024-06-05 09:42:26
国华(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占用儋州市中和镇、王五镇、东成镇、大成镇和木棠镇使用0.5523公顷林地,全部为IV级保护林地,用于建设国华儋州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拟使用林地权属为集体。

为了公开、公正地维护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示上述使用林地情况。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国华儋州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目儋州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局部图1份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波;电话:0898-23316101)

来源: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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