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这一目标,大理州在用地、项目审批、用电、用气、金融方面给予支持。除此之外,对于落地的光伏制造企业,大理州还规划了一系列奖补措施:一、对引进光伏制造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省财政对招商实施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予以累进奖补,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延链补链强链成效显著的企业,视情况提高奖补标准。二是支持园区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和先进技术应用,对列入省级示范点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三是支持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下游应用产业等创新资源,创建省级、国家级硅光伏产业(技术)创新中心,3年内进入国家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进入省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四是支持设立新型研发机构。鼓励规模以上光伏制造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含)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经费30万元。符合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扶持政策的研发机构可给予经费补助,年度最高800万元。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来滇新设立的光伏产业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等,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并评估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奖补。
文件原文如下: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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