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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50万千瓦以上

中国电力网 发布时间:2023-11-23 10:28:16
日前,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通知。文件指出,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专精特新新型绿色和建筑光伏一体化示范区。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加快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对重点行业按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支持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集群申报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

打造独具特色的新能源基地。以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能、地热能为补充,推动新能源多元化、协同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50万千瓦以上。建设以千万千瓦级“储能之都”“泰安锂谷”“光伏+装备制造基地”为支撑,化学储能、制氢储能等为辅助的新型多元化储能基地,推动新型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进入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在运装机规模达到280万千瓦,新型储能规模达到60万千瓦。

文件原文如下: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泰政发〔202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3〕170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黄河〔2023〕796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坚决打好环境问题整治、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打造泰安样板、贡献泰安力量。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牢固树立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一盘棋”意识,在先行探索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上闯新路,在创新创造上做文章,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生态优先,保护为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更好保护。

量水而行,节水优先。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绿色发展,低碳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各环节,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先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完成“十四五”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东平段),大汶河干流及其支流柴汶河下游治理段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要求,全市5级以上河道堤防达标率达到80%以上。灾害预警监测和防灾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四水四定”落实机制更加完善,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扎实推进,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12.2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6%、10%,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生态保护修复明显改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系统推进,主要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5平方公里,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生态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完成精准造林8000亩,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8%,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6.7%以上,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五)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有效发挥,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稳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势基本塑成,“四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2%。绿色低碳加速转型,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以上,能耗强度较2020年下降15.7%。

(六)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黄河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序推进,黄河文化、泰山文化时代价值阐发取得阶段性成效,黄河文化、泰山文化、大汶口文化保护和传承体系初步形成。泰山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到2030年,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代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先行区、黄河长久安澜示范区、黄河下游高质量发展样板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区。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

1.全面提升防汛抗洪能力。实施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东平湖标段),全面完成战屯、荫柳棵37道坝垛控导工程改(续)建,切实提高黄河下游防洪能力。积极推进大汶河堤防防洪工程论证,巩固提升大汶河等主要河道标准化堤防。实施《泰安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加快柴汶河、石汶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增强河道行洪能力,到2025年,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长度205公里。加强水库运行监测,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夯实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市水利局、东平湖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坚持以蓄滞洪作为东平湖首要功能,发挥东平湖保障黄河安澜的关键作用。编制《东平湖综合治理提升方案》,争取东平湖综合治理工程纳入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内容。研究论证东平湖清淤扩容、老湖区分区运用及居民外迁工程,推进湖区刘口排灌站、辘轳吊排灌闸等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牵头部门:东平湖管理局、市水利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3.构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加快构建全市智慧水利体系,积极参与“智慧黄河”数字化平台建设。建设泰安市水利综合管理平台、泰安市水利防汛综合会商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数字水利工程等项目,推进实施大汶河防洪决策支持系统,探索大汶河上下游联合调度机制,提升全流域数字化水平。强化气象预警和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实施自动气象观测站点升级改造工程,提升气象观测要素总数。积极争取建设省级应急物资代储库。(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东平湖管理局、市水文中心、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将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系统和设施,建设源头减排、排蓄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严格保护城市生态空间和泄洪通道,提升城市绿地空间,保留恢复天然雨洪通道、蓄滞空间。实施城区水系贯通工程、积水点改造工程、内涝严重小区应急排水工程等,提升城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加快编制新版《泰安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建筑小区、园林绿化、道路广场建设和改造及城市水系治理,科学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5.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践行“四水四定”原则,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地下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建立水资源承载力管控体系,健全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研究制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开发、产业布局方面的刚性约束措施。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突出节水优先地位,从严管控未通过节水评价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创新水权交易举措,用好财税杠杆,实施水价综合改革,倒逼提升节水效果。落实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从严整治违规取用黄河水行为,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建立排查整治各类人造水面景观长效机制,严禁以引黄调蓄工程为名建设人工湖、度假村、主题公园和房地产项目景观水面,严禁挖湖造景、围湖造田。(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平湖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现代水网建设,谋划论证一批中小型水库,对具备条件的水库开展清淤增容。积极推进大汶河砖舍拦河闸、直界水库增容、龙门口水库增容等重点水利工程。到2025年,新增水库库容1052万立方米。扎实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泰安市配套工程规划论证等工作,重点实施引黄入泰等支线工程,努力将东平湖打造成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输水通道和山东省水资源调配的重要枢纽。严格引黄引汶调水管理,保障大汶河生态流量。(牵头部门:市水利局、东平湖管理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推进深度节水控水。推进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实施岱岳区胜利水库、宁阳县东引汶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升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水平。严控高耗水产能过度扩张,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督促超用水定额的单位采取节水措施,支持企业加大用水计量和节水改造力度。全面落实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推动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快落实市县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统筹推进水源、水厂、管网建设,加快构建“城乡一体、规模发展”现代化供水体系。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废水综合利用,推动工业、环卫、城市绿化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3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9%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以上。(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8.提升泰山区域生态功能。以泰山、徂徕山等国家森林公园为重点,实施森林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大水源涵养力度,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措施,加强泰山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提升山地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设泰山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保护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加快实施“引水上山”“天眼护山”等工程,强化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防灾能力建设,守护泰山“齐鲁绿心”。到2025年,完成森林抚育2万亩。加快破损山体治理工程建设,围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加大项目策划和储备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生态修复保护项目储备库。实施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积极探索黄河泥沙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到2025年,大中小型矿山建成绿色矿山的比率分别达到90%、80%、70%,历史遗弃矿山图斑治理率达到60%。(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大汶河流域生态修复。以保障东平湖、大汶河生态流量为重点,完善“治用保”相结合的治污体系,实施生态补水,提升戴村坝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能力。持续改善大汶河下游、东平湖湖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开展大汶河流域生态涵养林修复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泰山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王家院水库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建设大汶河绿色生态廊道。加强湿地保护,建立“林长+河湖长”联合管护机制,实施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肥城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宁阳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对退化湿地采取河道整治、植被恢复、栖息地营造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积极推进东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国家试点建设,着力创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文丰”的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5平方公里。(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东平湖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东平湖区域生态治理。加大东平湖生态综合整治力度,建设沿湖生态隔离带,推进沿湖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村镇生活污水治理、稻屯洼城市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入湖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全力打造山东省生态安全重要节点。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开展菹草综合治理,加大“放鱼养水”力度,推进东平湖水质持续改善。到2025年,沿湖8个乡镇及稻屯洼周边区域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开展东平湖湖泊治理示范试点建设,力争将东平湖创建成全国美丽河湖典型案例。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东平湖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地给予支持,在东平湖调水水资源生态维护费和补助费标准方面积极对上争取。到2025年,东平湖水质稳定达到南水北调调水要求,京杭大运河泰安段基本实现正常来水年份有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东平湖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11.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高标准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2023年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扎实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黑臭水体“两个清零”,科学编制城市雨污河流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通过合理设置溢流口、增加人工湿地、增设调蓄设施等措施降低处理成本,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科学确定排水管网建设规模,加快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有序实施城镇排水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强力推进污染源渗漏排查、宁阳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防治管理、技术模式。(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出台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路线图,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工程,推进水泥、焦化行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强化扬尘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工业企业扬尘、矿山扬尘整治。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重点推动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环保运输工具推广和“黑加油(气)”站点整治,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低效燃煤机组。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大幅压减散煤消费,持续推动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开展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程序,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施重金属全口径统计管理,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重金属“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原则。严格管控重点污染耕地,实施粮食主产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开展耕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深入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和有机肥增量替代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免(少)耕播种和粮豆轮作等措施。建立完善农膜回收和残留监测体系,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支持研发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推进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2%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4.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深化“科创中国”试点建设,积极打造创新驱动示范市,深化国家创新城市创建。实施科技创新“双十工程”,支持重点领域关键企业与驻泰高校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解决行业领域“卡脖子”问题,提高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成效。实施“双百行动”,畅通驻泰高校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合作渠道,支持企业与驻泰高校深度长期合作,汇聚优质科技资源。建好用好国家先进印染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性能复合土工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山东省智慧康养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和创新策源地。实施岱宗人才工程,擦亮“泰爱才”人才服务品牌,打造“泰山人才高地”。到2025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900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聚焦“441X”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行“链长制”,深入开展补链延链强链行动,培育壮大13条特色优势重点产业链(集群),打造新型工业化建设先行区。到2025年,培育千亿级产业链2个、百亿级产业链7个。实施优质企业“育苗工程”,到2025年,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0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80家。(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坚持链式思维,实施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以服务新型工业化“441X”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提升金融、物流、会展等服务功能,壮大软件与信息服务、工业设计、数字创意、科技服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专业服务业,推动实现现代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双向赋能”。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强化服务业载体建设,到2025年,力争“两业”融合试点单位达到6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达到6个,服务创新中心达到10个。(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高标准农田扩面提质,全面推行“减垄增地”种植模式,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全链条发展。促进预制菜产业发展,打造全国知名的中央厨房集聚地。积极争取现代农业强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等财政激励政策。到2025年,先行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50万亩,粮食产能稳定在250万吨以上,蔬菜及食用菌稳定在575万吨。积极创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持续加大对东平县移民避险解困、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迁建“三大工程”后续扶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18.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坚决淘汰落后动能,落实能耗双控举措,严格做到“四个区分”,严格执行“五个减量替代”,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落实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行业行动方案。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入开展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技术改造行动,滚动实施“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全面推动生产工艺革命和绿色低碳转型。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和未来产业发展,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集群、雁阵形产业集群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育1个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达到12个,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达到10个。(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专精特新新型绿色和建筑光伏一体化示范区。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加快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对重点行业按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支持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集群申报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系统推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全覆盖。积极推进新泰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到2025年,绿色建筑比例达100%,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30家左右、绿色园区3家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打造独具特色的新能源基地。以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能、地热能为补充,推动新能源多元化、协同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50万千瓦以上。建设以千万千瓦级“储能之都”“泰安锂谷”“光伏+装备制造基地”为支撑,化学储能、制氢储能等为辅助的新型多元化储能基地,推动新型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进入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在运装机规模达到280万千瓦,新型储能规模达到60万千瓦。(牵头部门:市能源局)

21.积极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支持开展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生态环境治理模式试点。积极推进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到2025年,初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力争打造成全省或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实现县际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探索建立东平湖与用水受益区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着力打造“无废景区”。积极争创碳达峰试点,支持县(市、区)、园区、社区开展近零碳示范建设,打造零碳泰山、徂徕山等一批标志性零碳示范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泰山文化。

22.深挖文化时代价值。高水平建设泰山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深度融入黄河文化价值体系。加强对黄河文化价值、遗产价值、社会价值、精神价值、景观价值等挖掘阐释。全面梳理黄河文化与泰山文化、大汶口文化、水浒文化、红色文化等内在关系,拓展黄河文化外延。持续整理出版泰山古籍文献,深入挖掘整理泰山文学艺术史料,推出一批精品图书、广播剧、纪录片等文化产品。梯次推进一批不同类型、不同业态、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重点项目。(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泰山文化传承与高质量发展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3.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健全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四级名录体系,推动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开展水利遗产调查,形成泰安市水利遗产名录。实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积极申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进大汶口遗址考古。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宗教文物的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和宣传利用。做好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泰安火车站小楼等历史建筑以及烈士纪念设施、古树名木、大运河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到2025年,文物保护单位数量达到490个以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放率100%。(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林业局、东平湖管理局)

24.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进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实施泰山景区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提升主景区餐饮、住宿、商超等经营服务业态。争创泰山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动文化自然遗产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聚焦文化创意创新,强化泰山文化展示功能,探索文创产品升级改造路径。提升山岳观光、文化体验等旅游服务品质,塑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旅精品IP。加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落实长城、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保护规划重点任务。打造国家旅游休闲城市,提升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织密“快旅慢游”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完善交通换乘枢纽,开设更多旅游专线。实施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廊道建设,打造独具泰安特色的黄河文化体验游样板。加快创建天平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牵头部门:泰山景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作用,审议确定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调度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做好对上汇报争取和对下指导服务。各工作推进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各重点领域任务,研究制定专班行动计划,牵头推动本领域政策研究、制度创新、项目实施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健全政策体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围绕财政支持、要素保障、产业转型、创新创业、绿色低碳等领域,加强与省直部门衔接,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在政策落实、改革探索、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先行区积极支持。整合环境保护、国土整治、水利、科技、基础设施、文化等领域相关资金,加大对先行区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国资企业、国有平台、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先行区建设,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重大任务、重要政策、重点项目“三张清单”,制定先行区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常态化调度督导机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调度管理。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对上争取情况定期调度通报,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强化实施评估,紧盯先行区任务目标,跟踪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实施成效综合评估,确保先行区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报道全市先行区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适时曝光破坏生态保护、重度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等方面的负面典型。畅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先行区建设渠道,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力量,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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