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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监管办创新监管措施 推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11-23 00:00:00

  甘肃能源监管办坚持能源“民生三感”的“探头”前置,强化事前监管明目标、事中监管强落实、事后监管严执法等三项举措,抓实抓细“获得电力”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服务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持续提升。事前监管明目标,甘肃能源监管办牵头组织制定“获得电力”三年实施方案,对未来三年甘肃能源监管办主动履行能源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履行好牵头责任,监督供电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了责任目标和监管措施;主动宣讲“获得电力”政策及相关监管法律法规4次,推动1479号文件落地见效;事中监管强落实,通过采取“互联网+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加强“获得电力”用电报装监管,分阶段督导三年实施方案落实推进情况,对照用电报装关键指标,从办电便利度、办电成本、时间环节、可靠性等8个方面强化监管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样板工程”区域指标实现突破;事后监管严执法,加大处理力度,对供电企业存在的问题,通过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监管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对涉及“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的问题从严查处3起,对相关问题线索逐一进行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现场立行立改和督促整改问题43项,通报问题17项,监管约谈企业5家,立案8起,依法维护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场秩序;全链条跟踪回访用户,用户用电“获得感”较往年有较大提升,满意度显著增强,当事人满意率97.52%,较去年同期提升了1.15个百分点。

  下一步,甘肃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创新监管手段,严格按照1479号文件和国家能源局“获得电力”综合监管工作要求,紧盯问题,督促供电企业加大整改力度,特别是对接入受限、违规加价收费、“三指定”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打造样板工程,辐射带动全省“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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