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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完成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次交易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29 00:00:0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我省及时调整了相关规则和价格浮动不超过20%的幅度,于10月15日组织开展10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本次交易共成交电量19.9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8.97元/兆瓦时。

  此次交易是我省在《通知》开始实施首日组织开展的市场交易,有助于疏导燃煤发电企业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成本倒挂、严重亏损情况,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切实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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