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石油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受贿一案正式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宜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1996年至2020年,王宜林利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0年,王宜林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0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宜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宜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宜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王宜林简历
王宜林,男,汉族,1956年9月生,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人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华东石油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勘探系石油地质勘探专业大学毕业,2002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系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人物履历
历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院长。
1996年06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党委常委、副局长兼勘探总地质师;1999年09月,任党委副书记,2001年06月任党委书记。
1999年0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1年06月,任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07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党委书记;
2003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1年04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15年05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18年03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至2020年1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12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三年;2021年05月,被聘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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