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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能源发展网 发布时间:2021-12-03 00:00:00

12月3日,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规划》要求,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明确工业降碳实施路径。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窑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替代。通过流程降碳、工艺降碳、原料替代,实现生产过程降碳。发展绿色低碳材料,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探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资源化转化利用、封存等主动降碳路径。

开展降碳重大工程示范。发挥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绿色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推动低碳工艺革新,实施降碳升级改造,支持取得突破的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和经验。

壮大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绿色环保、高端装备、能源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严格控制钢铁、煤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鼓励有条件地区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完善能源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强化新建项目能源评估审查。依据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定期对各类项目特别是“两高”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节能监察执法、创新监察方式、强化结果应用,探索开展跨地区节能监察,实现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全覆盖。强化以电为核心的能源需求侧管理,引导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和需求响应能力。开展节能诊断,为企业节能管理提供服务。

引导产品供给绿色化转型。打造绿色消费场景,扩大新能源汽车、光伏光热产品、绿色消费类电器电子产品、绿色建材等消费。大力发展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促进甲醇汽车等替代燃料汽车推广。发展大尺寸高效光伏组件、大功率海上风电装备、氢燃料燃气轮机、超高压氢气压缩机、高效氢燃料电池、一体化商用小型反应堆等新能源装备。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行业特色应用。

加强产业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开展智能光伏、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绿氢开发利用、二氧化碳负排放技术等新型污染物治理技术装备基础研究。

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进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绿色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国际化工作。

完善绿色政策和市场机制。建立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 投融资政策,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 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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