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地方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始终坚持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监测预警,推动基层“三保”支出有效保障、地方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一)最大限度下沉财力,转移支付规模大幅提高。
集中财力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近9.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约1.5万亿元,增幅达18%,并进一步优化结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8.7%,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倾斜。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进度,截至6月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率达到92.7%,为地方做好基层“三保”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三保”支出优先保障。
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建制县(含县级市)的财政运行由省级财政负主要责任,市辖区的财政运行由所在地级市负主要责任,将“三保”责任一贯到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中央财政在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对加强“三保”保障、提高县级财力水平和均衡度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奖励。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要求地方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
(三)完善监测预警,切实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对地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暂付款、国库库款等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与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与重点县区建立联系点制度,深入了解、动态监测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对审计监督和日常监测中发现的个别县区运行风险,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