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04-22 00:00:00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 附件: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1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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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官网今日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1亿千瓦左右。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研究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
2月19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到2021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2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32%以上,年内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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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能源发展改革工作,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8年能源工作,推进“十三五”能源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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