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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打开风电产业新空间——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

中能传媒 发布时间:2022-06-01 15:44:15 作者:邱燕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疏通阻碍新能源发展的“堵点”问题,为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多维度的支持举措。

  针对当前新能源开发利用存在的开发建设用地矛盾等问题,中能传媒记者专访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围绕《实施方案》中促进风电产业发展的措施进行解读。

  中能传媒:“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步入了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在保障新能源大规模开发上,《实施方案》有哪些政策亮点?

  秦海岩:对于保障新能源大规模开发的空间需求,《实施方案》提到,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机制。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

  此前,各部门对土地性质的认定存在一定差异,造成风电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中“多头跑、多次跑”,降低了选址排查项目合规性的效率,导致项目需要多次调整选址范围和机位分布图、影响建设进度等一系列问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国家将加强统筹规划,通过建立有效的部门间协同机制,横向业务板块互通设计,纵向各级单位关联协调,“多规合一”,形成一张图。考虑到目前新能源项目没有国土空间用途专项规划,可以采取指标留白和空间留白的形式予以保障,强化规划统筹。此外,希望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的实施,能够对各类环境功能区的承载力进行科学的划分,从而避免之前部分省份“一刀切”的管理方式。

  在提高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方面,《实施方案》还鼓励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事实上,风电项目就是最节地的发电形式。当前风电普遍使用的是圆锥塔筒,其地下基础部分深埋至少2米,不会影响耕种,露出地面的承台部分占地不足100平方米。目前,单机容量为5兆瓦的风电机组正成为我国陆上风电市场的主流机型。据此计算,开发1亿千瓦风电装机需安装2万台机组,占地200万平方米,即3000亩。并且各种新的节地技术还在不断涌现,比如被列入《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第三批)》的“预应力构架式风电塔节地技术”,该结构底部采用四个小型基础,单个露出面积不足1.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只有6平方米,且塔架下面空间非常宽阔,可以行驶拖拉机和收割机,不影响机械化耕种或其他用途。采用这种塔架技术,使用5兆瓦机组,开发1亿千瓦风电装机需用地12万平方米,即180亩,仅相当于十几个足球场的大小。因此,未来还应继续完善新能源建设复合用地政策,允许风电项目建设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利用一般农田,签订长期租赁协议。以租代征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可有效扩大利用空间,扩大开发规模,同时也能节省项目开发时间,加快建设进度,从而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中能传媒:针对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您如何评价《实施方案》的支持举措?

  秦海岩:实现广大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是我国下一阶段需要完成的最紧迫任务,而风电凭借经济性高、占地少、环境友好的优势可以为此提供关键支撑。风电项目是盘活乡村土地资源、旅游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农村集体性资产,让闲置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便捷、稳妥路径之一。

  基于此,为了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统筹农村能源革命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投资新能源项目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

  考虑到在农村地区大规模开发风能资源的各方面条件均已具备,有了上述举措的支持,未来农村地区的风电开发势必会提速。接下来,建议在全国实施“百县千村万台工程”,即在全国的100个县,首批选择5000个村,每个村安装2台风电机组,共计1万台,并以县域为单位进行集中规划、打包核准,能够为这些村集体带来可观的收入,这对于振兴农村地区,壮大村集体经济,落实中央提出的乡村建设行动,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之基都具有重大意义。

  中能传媒:发挥新能源的环境保护效益愈发重要,在新能源促进环境效益方面,《实施方案》作出了哪些部署?

  秦海岩:《实施方案》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评价新能源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效益,研究出台光伏治沙等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等标准规范。在风电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些妖魔化风电的言论,诸如风电机组运转致使牛羊不吃草、导致妇女不怀孕、风电偷走了大风加重雾霾等,层出不穷。这些言论严重误导了公众,干扰能源转型的进程。已有的国内外研究结论均表明,风电开发的生态环境影响微乎其微。当然,从长远来看,仍需监测和科学评价新能源的生态环境影响,完善相关标准,建立科学的生态与环境评价体系。国家层面应制定统一的生态修复技术规范要求,针对各种土地类型以及生态保护的优先级,制定不同强度的修复规范。目前,北京大学等单位正在开展中国风电生态环境效应评估方面的研究工作,已经形成初步研究成果。

  中能传媒:下一阶段,新能源产业要提升发展质量,仍需围绕技术创新方面下功夫,针对于此,《实施方案》作出了哪些部署?

  秦海岩:在技术创新方面,虽然我国新能源产业经过多年的培育和沉淀,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技术体系,但仍存在少数薄弱环节。对此,《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建设国家级新能源实验室和研发平台,加大基础理论研究投入,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

  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新能源产业链中关键技术的“卡脖子”问题将迎来重大转机。在风电领域,多年来被国外企业垄断的技术环节,如IGBT/IGCT半导体功率器件制造和供应,主轴轴承、高速轴轴承等专利技术壁垒高、配套技术要求高的产业链环节,预计将很快形成研发投入和实现技术突破。而我国自主研发的领先技术,如大功率固定式海上风电技术和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等也将很快形成产业化能力,为新能源的大规模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作者:邱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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